2018年2月11日,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对认证证书持有人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进行监督审核。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当在认证决定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且两次监督审核间隔不超过12个月。每次监督审核内容无须与初次认证相同,但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覆盖整个体系的审核内容。
也就是说,企业取得知识产权认证证书后,要维持证书的有效性,必须在该证书的三年有效期内,进行两次监督审核。
也就是说,企业取得知识产权认证证书后,要维持证书的有效性,必须在该证书的三年有效期内,进行两次监督审核。

1. 验证获证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满足审核准则和有关的认证要求,并保持有效运行,以确定是否推荐保持认证注册。
2. 若获证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审核变更后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并实施有效。
3. 促使获证企业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二、监督审核的审核范围
1. 监督审核的时间范围
上次审核结束至这次审核结束时间期间内,可以在认监委网站中“信息查询”版块,或者通过往年的《审核计划》、《不符合项报告》来核实。
今年由于疫情影响,进行特殊处理,市监认证【2020】9号《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2. 监督审核的产品范围
认证证书上显示的产品名称,需要准备涵盖认证证书上所有产品的记录文件,尤其是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过程资料。
企业在监督审核的同时,若同时申请扩大范围审核,包含产品范围增加、覆盖场所增加、产品范围和覆盖场所均增加,此时企业要将扩大范围部分纳入管理体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 监督审核的过程管理范围
根据认证证书上的表述,准备好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过程资料。若初次认证时,缺少某个环节过程管理,监督审核时可以通过更换证书增加。
4. 监督审核的抽查条款范围
监督审核与初次认证的条款全覆盖不同,监督审核是在证书有效期内的两次监督审核里对全部条款进行一次覆盖,审核组在第一次监督审核时,会根据初次认证的审核情况进行条款抽查;在第二次监督审核时,第一次监督审核没有抽查的条款将必查。
两次监督审核中以下条款是必查的条款:管理层涉及的全部条款;5.3.2 目标、5.4.2 机构、5.5 管理评审、9.1-9.3 内部审核;以及上次审核的不符合项/观察项/建议项涉及的条款。
由于条款内容、相关记录等存在关联现象,在现场审查时,有时也会审查《审核计划》所列条款以外的条款;若本次审核发现上次审核的不符合项仍未整改或者未能有效整改,即为严重不符合,有可能导致监督审核不通过。
三、文件准备
思路:从标准-手册/规章/规程-程序文件/制度文件-表单进行过程梳理,然后全面检查各部门是否保留了运行记录。做好的部门和环节进行褒奖;做不好的地方进行修订和补充。
注意以下过程资料的收集:
1、知识产权申请前检索,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可以向其索要。
2、信息发布审批记录保留,无论采用何种审批方式,注意保留相应的记录。
3、入职、离职过程,注意日常记录的保留。
4、新供应商调查的同时加入知识产权调查,这些需要第三方配合收集的资料,若日常不收集,后续补充很难。
5、注意资料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年度目标=分解目标≈获取工作计划≈财务申请费用预算。
6、注意资料之间的时间逻辑关系,如研发记录早于生产记录,早于销售记录。
7、第二次监督审核时,上年度未抽查条款需要准备2年的记录文件。
8、目标值和实际发生值差异较大时,适时准备辅助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认证费用缴纳则开始正式排期,今年因疫情影响,有可能扎推审核,预留好时间。
2、注意开票信息的确认。
3、现场审核前,审核组长会与企业确认进场时间,一定跟管理层和参与审核人员确认后再答复。
4、监督审核和初次认证的现场审核的流程一致,仅仅是覆盖部门会少一些。
5、做好时间规划,保证部门之间的衔接,注意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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